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郑州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经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会议研讨决定:现对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2005年-2019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12月26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向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提出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学院将对以上学生予以注销学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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