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下发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年06月05日 14:02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本次期末考试共涉及14级和15级、16级三个级别,12个教学单位。2017年6月19日开始,6月23日结束,历时5天;现将本次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时间

1、考试日期: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

2、考试时间:

上午: 09:00--10:40

下午: 14:30—16:10

二、公共课程考试日期、时间

序号

学历层次

公共课程名称

考试日期

涉及院系

1

16本科

大学英语Ⅱ

6月19日上午

各院系

2

15本科

大学英语Ⅳ

6月19日下午

各院系

3

16专科

高等数学2

6月20日上午

机械

4

15本科

毛特

6月20日上午

各院系

5

16本科

大学物理(简明)

6月20日下午

食品、交通、土建(土木)、电气、信息

6

16本科

计算机基础

6月21日上午

工商、财经、艺术、音乐体育、外语

7

16本科

高等数学Ⅱ

6月21日下午

机械、信息、土建、食品电气、交通

8

16专科

计算机基础

6月21日下午

财经、工商、艺术、音乐外语

9

16专科

大学英语2

6月22日上午

各院系

10

16本科

大学物理Ⅰ

6月22日下午

机械、土建(建环)

其余时间为学院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但同一教材、同一试卷、不同院(系)的课程考试,必须协调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其排考的原则为:每个学生一天考试一门课程。

16本科《大学英语Ⅱ》听力时长10分33秒,听力试题为第一题,播放时间6月19日上午9:30。

15本科《大学英语Ⅳ》听力时长13分11秒,听力试题为第一题,播放时间6月19日下午15:00。

听力考试频点:FM:84.5。

三、考试安排

望各学院根据此安排在2017年6月13日前将本学期的考试安排(按照模板要求)上交教务处,并做好考前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和本学院的监考教师培训工作。

四、说明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丢失考试证件者需所在院系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次期末考试成绩核算工作安排:

1、阅卷教师在该课程考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评阅完毕;认真填写《试卷分析报告》、《学习成绩登记册》并将成绩录入到综合教务管理学院统等。

2、院(系)在接到评卷教师的成绩后,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成绩复核,院长(主任)审核签字。

六、考试材料整理

考试材料包括: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小结命题审查表、命题通知书存根、考场记录表生违纪舞弊处理意见本学期期末考试小结装订好的试卷平时成绩记录表、实验成绩登记表、成绩登记册、试卷分析报告、单科成绩登记表、考试工作总结等

此次考试材料的装订严格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装订模板进行,不符合要求者,要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上述材料收集整理以后,要规范的存放在学院资料室。

七、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郑州科技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程》和《郑州科技学院关于调整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认定标准和分工的通知》(院教[2008]9号),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对违规考生和违规的考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处理。

2.准确及时上报考试数据。建立上报数据复核制度,责任到人,复核责任人要签名,认真核对,不出差错。

3.严格遵守“考场设置要求”,保证考试机构健全、设置规范、考场卫生整洁、管理有力、措施到位,营造良好、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

4.强化考前培训管理工作,进一步抓好监考队伍建设,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特别是对学生学籍信息异动、缓考、缺考的考生,一定要在空白试卷总分栏处填写异动信息。对全体考试工作人员阐明利害关系,强调纪律要求,明确责任,严明考纪。

5.严格按学院规定考试时间进行考试,不提早启封试卷,不提前开考或延长考试时间。

6.整治考场秩序。重点治理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雇人代考或替考;监考和考试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有组织舞弊行为;扰乱考场秩序等问题。

7.切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管理。整治失密、泄密、窃密问题,取、装卷应做到安全保密、及时准确,并做好交接记录;试卷保密室应做到安全、牢固。强化安全保密观念,做到试()卷存放万无一失。

8.加大考前检查和考试巡查力度,积极支持学院考务办公室巡视工作。

9.考试结束后试卷应按监考流程要求认真清点、装订,经考务组验收合格后进行密封。

10.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考试氛围。

11.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对破坏考场秩序、危及考生安全、传染病预防、考场环境卫生、考试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问题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对措施,责任到人。

12.安排好期末考试成绩核算、登记、汇总工作,其中的各个环节必须要有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执行。

望各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主考、助理为副主考的领导机构,进一步认识和强化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分工,实施考试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考试工作三级分工与三级责任制。届时,学院考务办公室会同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组对本次毕业生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的巡视、监督、检查。

上一条:关于启动我校201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电气工程学院“端午节”假期值班安排

关闭